按照教育部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为切实做好我校2027年接收推免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科学、规范、公平、公正,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人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三)应为全国院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其他符合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资格条件(如在部队荣立二等功等)的人员。
(四)本科期间学习成绩优秀,外语水平较高,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
(五)身心健康。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申请人除符合教育部相关规定中明确的报考条件外,还应符合我校各招生院系所的相关条件,具体参见附件1《外交学院各院系所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二、接收专业及人数
(一)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人数等信息,参见附件1《外交学院各院系所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和附件2《外交学院2027年推免招生专业目录》。
(二)各专业实际招收人数将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如未完成推免接收计划,剩余名额将用于统考招生。
三、申请程序
(一)提交申请材料
凡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需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外交学院2027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附件3)。
2.学生证复印件(原件于复试时查验)。
3.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本科成绩单原件。
4.相关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各类获奖证明、体现学术能力的研究成果等复印件。
5.个人硕士阶段学习设想(附件4)。
6.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5)。
7.本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所有申请材料,均采用A4纸单页打印或复印(成绩单可按所在学校格式)。所提供材料务必按顺序排放好(建议在左上角用夹子将材料夹好,不要装订成册),务必于9月11日17:00前通过顺丰快递寄送至报考院系所(具体通信方式详见附件1《外交学院各院系所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逾期不再接受申请。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报名
教育部“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yz.chsi.com.cn/tm)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
有意报考我校的推免生须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登录推免服务系统,在系统中注册和填写基本信息,并于9月21日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报名并对我校相关专业提出申请,逾期视作自动放弃我校拟录取资格。
凡通过考试,被我校接收的考生,须在要求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等,否则视为放弃。
四、考核程序
(一)我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选拔。学校各招生院系所接收申请材料,并组织专家组对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初审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将通过我校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cfau.edu.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相关通知并按要求参加复试。
(二)复试考核要求及时间安排
推免生复试采取现场方式进行;复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根据各报考专业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复试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
(三)我校重视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信息公示与公开
凡被我校拟录取的推免生名单将在我校研究生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日。
五、资助与奖励政策
凡我校录取的推免生入学后第一学年可获得学业奖学金及助学金资助,还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出国留学项目及各种科研资助项目等。
六、其他
(一)申请人必须保证全部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若填报虚假信息、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考试作弊或有其他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时,我校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拟录取资格。
(二)考试期间不再安排体格检查,拟录取的考生请自行到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并将体检报告于10月25日前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至外交学院研招办。
(三)我校对确认接收的推免生进行政审。请考生将《外交学院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附件6)交所在学校政治工作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填写并签章后于10月25日前以顺丰快递形式邮寄至外交学院研招办。
(四)体检不合格、政审不合格或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者,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凡我校确认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六)对于未达到推荐高校提出的本科应届毕业学年学业成绩等要求、或拟录取后至研究生入学前发生严重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推免生,我校将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七)若上级部门在2027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告。
(八)咨询、申诉及举报渠道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展览馆路24号外交学院研招办
电话:010-68323297,邮箱:yzhb@cfau.edu.cn
外交学院研究生部网站:http://yjsb.cfau.edu.cn/
外交学院纪检室:010-68322967(仅受理举报事宜)
我校纪检室将依纪依规对我校推免生招生工作进行监督。
附件1:外交学院各院系所2027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办法
外交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6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