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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届毕业生向雨暄就业推荐表遗失补办的公示

根据相关规定,《就业推荐表》因毕业生个人保管不善遗失,须由本人提供书面情况说明,所在院系签署意见同意后,提交研究生就业办公室。研究生就业办公室在对申请材料审核后进行网络公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原就业材料作废,并予以补发。

如用人单位或同学持有异议,欢迎及时反映情况。如存在弄虚作假、谎报、瞒报真实签约情况的,一经核实,学校将书面通报所在院系及相关用人单位。

联系电话:010-68322907(研究生就业办公室)

电子邮箱:yjsjiuyeban@163.com

  附:向雨暄《就业推荐表》遗失公示信息:

向雨暄法律(法学),学号202130051,自述其《就业推荐表》未曾使用,现已遗失,经报所在院系同意,向研究生就业办公室递交了要求补发《就业推荐表》的书面申请,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11日-2024年11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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